路博邁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獨立經營管理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68號20樓 電話(02) 8726-8280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及投資風險等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或基金簡式公開說明書,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或本公司網站www.nb.com/taiwan查詢。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也不代表未來配息率,亦不保證每單位配息的穩定性或一定配息;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的配息及相關費用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有關基金由本金支付配息之配息組成項目表已揭露於本公司網站www.nb.com/taiwan。月配級別之可分配收益應為就投資中華民國境內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已實現損失之金額,且配息可能涉及本金。投資遞延手續費N類型級別受益權單位之受益人,其手續費之收取將於買回時支付,且該費用將依持有期間而有所不同,其餘費用之計收與前收手續費類型完全相同,亦不加計分銷費用,投資未達(含)1、2、3年,遞延手續費率分別為3%、2%、1%,滿3年後即零遞延手續費,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所提及公司及個股僅供說明之用,不代表任何金融商品之投資推介或建議。